关于研究生生源地贷款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3浏览次数:692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现将研究生生源地贷款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贷申请
请各学院组织有续贷需求(经办银行为国开行)的研究生暑假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内容详实,积极向上),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不提交续贷申请,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法办理续贷。
二、毕业确认
请各学院督促毕业贷款学生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毕业贷款学生须于6月24日前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对、更新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三、上交回执
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学院将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回执收齐交至综合楼S315。研究生学院统一将回执信息录入系统,因学生个人原因回执信息未能及时录入,影响学生贷款发放,后果自负。
以上通知请学院及学生予以重视,学院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学生,相关同学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李枫            联系电话: 0411-84762819
刁飞(国开行) 联系电话:024-22959955-8698
 
研究生学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