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发布者:学科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07浏览次数:112

各相关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2019年12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1.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且不少于3人(含导师)。专业硕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有行业专家。

2.申请硕士学位的2015级、2016级在职研究生需于9月1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后填写《2019年12月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附件1)于9月12日11:30前报送研究生院(一舍204)。本次为2015级在职研究生最后一次学位授予,请各单位确保通知到每位在职研究生及其导师。

3.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需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4.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5.各学院应在9月18日16:00完成预答辩并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一舍204):

1)《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并按按研究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PDF扫描件刻光盘内,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

2)《预答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刻光盘内,文件名为“预答辩汇总表+xx学院”。

6.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预答辩进行督查。各学院请填好《论文预答辩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4),提前三天报送至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一舍206)。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狠抓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根据各学院上报信息表对预答辩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

7.在截止时间前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送审环节,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1 2019年12月学位授予申请汇总表-在职.xlsx

附件2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docx

附件3 2019年12月预答辩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 大连海洋大学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日程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