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及 制定教务系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12-27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根据2019级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安排,现启动落实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及制定教务系统开课计划工作吗,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

1.请学院按照2019-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表(附件1)中要求,通知任课教师填写excel表中“O列”~“V”列所有内容,务必按照表头要求逐项填写,由学院做好汇总表。

2.选课人数为20人以上的课程、跨学院选课的课程由学校统一排课,若任课教师由于课程原因希望自行排课,可在教学任务表中的制定列标明。选课人数在20人以下且未跨学院的课程由所在学院及任课老师自行安排,需在春季学期学校统一排课课表公布后,方可自行安排,以免撞课。

3.课程列表由研究生选课情况导出,若有课程调整的情况,请学院在教学任务表中注明,并将修改地方标记高亮(黄色底)。

4. 在落实教学任务工作过程中,由各学院统筹及协调。若仍有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5.上报时间及要求:每个学院将本学院教学任务表纸质版打印签字盖章,连同电子版,于202016日前上报研究生院(一舍204)。

二、制定春季课程教务系统开课计划

1.制定时间

开课计划制定时间在各学院落实完教学任务后即可开始,由学院自行安排,于110日前完成。

2.工作流程

1)各学院秘书登陆2019级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管理—各系开课计划”,筛选“开课单位”为本学院的课程,具体参照“开课计划制定手册”的操作流程,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2)本次开课计划制定针对于2019-2020年度春季学期(下学期)开设的课程。

3)两门学校公共课(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由学校统一制定开课计划,不需要相关学院秘书操作。

4)各学院秘书完成所有课程制定后,须与本学院教学任务表中课程进行核对。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请严格按照“开课计划制定手册”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尤其注意涉及分班情况(例如非全日制需单独分班)的课程,详读手册,务必在系统中做好分班及任课教师指派工作。

2)各学院请于2020110日前,将《附件2-各学院开课计划制定情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一舍204)。



研究生院

20191226

附件1-教学任务分学院.xlsx

附件2-开课计划情况表--学院上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