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136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
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7〕4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材料申请
10月13日前,申请学生提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首次报送或以前未提供过)和《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材料审核
10月20日前,研究生学院汇总、审核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和《申请表》,并形成《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学校审核汇总表》(以下简称学校审核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10月25日前,研究生学院将《申请表》等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至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请申请学生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