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人培养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8]87号)的文件.pdf要求,现对我校全体研究生导师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专业进行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我校全体研究生导师,包括校内导师及校外导师(附件1)。
二、备案原则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8]87号)第十条: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要以本学科(领域)为主招生,也可申请在其他学科(领域)招生(应有与之相应的在研课题),但原则上只能在3 个学科方向(学术硕士)和3 个领域(专业硕士)招生。
我校招生专业具体见附件2。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由导师所申报备案主学科方向(领域)的归属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研究生导师填报《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专业备案表》(附件3);
2.学院汇总导师备案表,并填报《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专业备案汇总表》(附件4)。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2018年7月27日下午16点前完成汇总工作并报送研究生学院。
2.报送内容: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以“校内(外)_导师姓名.pdf”命名,同备案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刻至光盘内。
3.联系方式:电话0411-84763496,邮箱liyaqi@dlou.edu.cn,联系人:李雅奇,地址:综合实验楼s-313。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导师应有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备案工作完成后,五年内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学科方向(领域);五年后确因特殊原因变更的,需履行相应手续。
2.导师备案招生的主学科方向(领域),应与其所属学科(领域)相一致。
3.本次导师备案为2018年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未参与本次备案的导师不能参加2018年度的双选工作。
4.无故不进行招生专业备案的导师,若影响本人的后续招生,需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3 大连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专业备案表.doc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专业备案汇总表.xlsx
研究生学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