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文件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对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研究生院将编制发布《2020年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工作安排
各学院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跟踪调研、就业统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1月20日—11月27日):
1.研究生和用人单位调研:
学校委托北京新锦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20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2020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调查和创新创业现状问卷调查工作,统计结果可共享给各学院。
第二阶段(11月30日—12月11日):
各学院开展12月份毕业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统计工作和年终就业率统计工作。
第三阶段(12月30日前):
研究生院依据编制大纲完成年报编制工作。
二、 工作要求
1.为确保我校2020年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完成相对应的工作。
2.12月份毕业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按照今年初次就业统计工作要求进行,学生本人和家庭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各学院要对材料总体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数据详实。12月11日前,各学院将就业证明材料录入就业系统,并统一报送就业证明材料。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沟通联系。联系人:李枫,联系电话:84763630,电子邮箱:453924728@qq.com。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