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末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的安排

发布者:学科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5574


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现将年末研究生的教育管理与培养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安排

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研究生有序来往居住地与校园。住公寓研究生往返黑石礁校园与公寓时间不超过40分钟,走读学生不到学校与居住地以外的场所逗留,确保两点一线;在大连市以外的研究生暂不可返校,何时返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另行通知;目前在校园管控区以外且居住在大连市域内的研究生入校前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方可入校;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落实健康报告与夜间归寝打卡制度,学院每日对打卡及健康日报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排查未按时打卡和未申报健康状况的学生;坚决杜绝未进行核酸检测以及未事先进行申报返校的走读及请假研究生入校,瞒报漏报行程,事先未申报返校而入校的研究生,造成后果,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学工作安排

126日起恢复线下教学工作,封闭期间暂停的实验和实践课程,授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补,各学院应于1229日前,完成全部课程的教学、考核和成绩录入工作。

、科研和专业实践工作安排

126日起恢复校内线下科研工作,做实验的研究生须有教师现场指导方可进行暂不鼓励研究生前往校外进行实习实验,确有需要到校外进行实习实验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且自行在实习实验地解决住宿,不可反复进出校园,待实习和实验结束后自行离连

、学位管理工作安排

1. 学位论文的开题、中期、预答辩及正式答辩由各学院或导师课题组自行组织,方式自定。线上进行的预答辩、正式答辩过程及答辩决议需录屏存档,也可使用邮件投票表决,决议签字需后续补签。涉及导师、评阅专家等签字的地方均可使用电子签名,或将电子版打印后手动签字再拍照制作成电子版。申请学位送审材料由各学院把关,避免论文质量闯关、学术不端等问题。

2.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12月学位授予工作依照《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并审核研究生的毕业条件和学位申请条件,材料审核和会议表决方式自定。关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情况另行通知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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