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以下简称合格评估通知)要求和《大连海洋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校内自评工作方案》(附件3),现启动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和基本状态信息表预填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学位授权点
我校水产等8个学术学位授权点、农业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开展的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具体见下表。
序号 | 参评 情况 | 学科(类别)代码 | 学科(类别) 名称 | 授权级别 名称 | 责任学院 |
1 | 参评 | 0707 | 海洋科学 | 硕一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
2 | 参评 | 0710 | 生物学 | 硕一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3 | 参评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硕一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参评 | 0815 | 水利工程 | 硕一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5 | 参评 | 0828 | 农业工程 | 硕一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6 | 参评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硕一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参评 | 0908 | 水产 | 硕一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8 | 参评 | 1202 | 工商管理 | 硕一 | 经济管理学院 |
9 | 参评 | 0951 | 农业 | 硕士专业学位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10 | 参评 | 0351 | 法律 | 硕士专业学位 |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
11 | 参评 | 0551 | 翻译 | 硕士专业学位 |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撰写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1. 依据学术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的主要内容逐项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所列的主要内容。
2. 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3.本次同时撰写2020年和2021年2个自然年度的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报告周期分别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 其他要求见《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4)编写说明。
5.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是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请各学院、学位授权点给予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编写,并对年度报告中的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二)预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按照合格评估通知要求,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5)将于2022 年3 月进行线上填报,现将相关表格发给各学位授权点进行预填报,为未来线上填报做好工作准备。填报内容及要求见基本状态信息表填表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年度报告和基本状态信息表中所涉数据必须不低于《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中相关学位点的申请要求。
2.年度报告中所涉数据必须与基本状态信息表中年度数据保持一致。
3.参评学术学位授权点之间人员及成果等相关数据不得重复使用;参评专业学位授权点之间人员及成果等相关数据不得重复使用。
四、材料上报
1. 2022年1月25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lijingru@dlou.edu.cn。
2. 2022年春季开学第一周学位授权点将学位授权点负责人、责任学院院长签字后的年度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备案。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静茹,84763137。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_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_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