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暨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05-27浏览次数:1440


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探索遵循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构建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大连海洋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同时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参与人员为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立项范围参照《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2.已经列入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及其他学院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要求

1.项目选题根据研究生教改项目指南,密切关注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重点和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探索规律。

2.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新时代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致力于研究解决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三、立项原则

1.突出重点。重点资助受益面广、推广价值大、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带动和整体推进辽宁省及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2.鼓励创新。鼓励紧密结合辽宁省及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实际,在已有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从政策措施、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探索新的途径和领域,力求突破。

3.面向一线。鼓励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和管理一线的教师申报。

4.支持联合。支持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主持学院及项目主持人。鼓励吸纳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

2.项目人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队伍精干。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3.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立项程序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2024年度申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并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我校与“三省一区”高校(或省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直接推荐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立项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学院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我校2023年度申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依据本年度工作通知并结合2024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更新调整并重新申报。

3.请于530(周四)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4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2024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PDF发送到xw@dlou.edu.cn,汇总表以学院名称-2024研究生教改立项-申报数”命名,《立项申请书》请以“学院名称-指南题号-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PDF版材料中公章和个人签字必须真实有效。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相老师     联系电话:8476329115541119898

附件1:2024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附件2:2024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附件3:2024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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