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5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切实保障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5〕42号)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5〕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6月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查重检测
研究生须在论文送审前和答辩前按要求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中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的视为放弃本次答辩申请。检测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审核表》(附件1),经第一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或参加论文答辩。
送审前查重工作截至4月10日(周四)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评审
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查重检测后(论文查重率低于15%),研究生导师完成《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导师评议表》(附件2)给出是否同意送审的意见,学位点负责人对学位论文完成质量进行审核与把关,组织学位点的非本课题组的导师进行内部互审。内部互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正式评审环节。各培养单位在4月10日17:00前报送《大连海洋大学毕业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附件3),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由研究生学院按相关要求和比例抽取并公布参加“双向盲审”学生名单。各培养单位负责将本次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的50%学位论文通过第三方论文送审平台(凡科论文送审平台)进行校外专家“双向盲审”,其余50%学位论文进行“单向盲审”。论文完成评审后,研究生须按照评阅人提出的意见进行逐条修改,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结果认定表》(附件4),完成论文修改意见反馈。若“双向盲审”或“单向盲审”的评阅意见为DBA或DAA,须经导师和学位点负责人共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环节。
各培养单位需将论文评审结果《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情况表》(附件5)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
相关工作截至4月30日(周三)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资格审查
已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通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审、论文查重检测等环节后,研究生方可提交《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6)。各培养单位对申请答辩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成绩、修读学分、学术与实践成果等情况及各培养环节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备参加论文答辩资格。各培养单位于5月9日(周五)前报送《大连海洋大学预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5〕43号)中第四条授予学位的要求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施行,其余学生按原办法执行。
(二)答辩组织与管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由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筹集中组织完成,原则上应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为单位集中进行线下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批准后,各培养单位于正式答辩前十天(不晚于5月20日)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基本信息表》(附件8)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
相关工作截至5月30日(周五)前完成。
四、学位申请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
报送学位申请材料包括:
1.学位申请书(A3大小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发放纸质版)
2.研究生成绩单(经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核盖印签字的成绩单原件两份)
3.研究生答辩材料(学位论文导师评议表、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采用双面打印,两份)
4.研究生学位论文(学硕蓝皮,专硕黄皮,须有书脊,导师手写论文修改注明)
纸质版学位论文一式两份提交研究生学院,须在最后一页注明“研究生×××根据三位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已经进行了修改”(此项注明需导师手写并签名)。
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都需要上网公开,如申请不公开,需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不公开申请表》(附件9)。注意:电子版论文中独创性说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均须研究生和导师签名。
各学院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使用U盘(一个文件夹即可),包含所有论文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公开情况汇总表》(附件10)。命名规则为“××年x月学院名称+篇数”。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Word格式,命名规则为“学号_学生姓名”。
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s.dlou.edu.cn:81/)进行学位信息注册。学位信息表的内容将上报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系统,研究生填报内容和格式一定按“填报须知”的要求填写,必须真实,认真核对,否则影响学位授予,各培养单位将注册情况从系统中导出盖章后上报。
学位申请材料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各培养单位负责汇总提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审核,并填写《××学院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报告》(附件11)。
各学院确保所有材料无误后,截至6月10日(周二)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工作流程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制度、程序规范及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工作过程须形成完整档案,实现全过程留痕管理。
(二)压实责任细化分工
各培养单位统一将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将最终评审名单(包括“双盲”和“单盲”)告知联合培养单位,由联培单位自行通过统一盲审平台进行送审,并与各培养单位一样集中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联培单位的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统一交至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将最终学位授予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如需沟通请随时联系各培养单位和联合培养单位的联系人(附件12)。
(三)相关费用说明
联培学生在学位授予工作产生的费用均由联培单位支付,包括评审费用和答辩费用。学位论文评审包括“双盲”和“单盲”,其中“双盲”费用直接与盲审平台结算,“单盲”费用由联培单位自行支付。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杨颖 0411-84763291
研究生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