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适应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本次遴选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大海大校发〔2023〕71号)(附件1)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
2.本次导师遴选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进行(附件2),原则上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一级学科和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如通过遴选,以本学科专业方向为主招生,也可申请其他招生学科专业(应有与之相应的在研课题),但原则上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和2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另行通知。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导师遴选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请人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类别(领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应的科研业绩和教学情况证明材料提交到拟申报学科/类别(领域)所在学院。
3.各学院指派专人接收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提交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审议。
4.分委会根据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对申请材料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签署意见,形成纪要。
5.各学院将初审通过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学院。
6.研究生学院汇总申请人员名单,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申请人(校内或联培单位)填报材料,报送到拟申报学科/类别(领域)所在学院;
5月9日前,各学院负责审核、汇总申报材料;
5月16日前,分委会表决并公示材料;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地点:北院4号楼408室,电话:84763291,邮箱:yjsjx@dlou.edu.cn)。
2.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要求
(1)《大连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纸质版;
(2)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a.论文: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
b.教材或专著:指出版社正式出版、具有ISBN书号的教材、专著,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c.项目、专利及获奖:相关批文或证书的复印件;
d.制定修订标准、研发新产品:标准批复/新产品批文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可采用PDF格式报送学院。所有证明材料请按要求提供,由于缺少证明材料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由申请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各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1)《大连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
(2)《××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PDF版(附件4);
(3)《××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报告》PDF版(附件5);
(4)《××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学硕)》Excel版和纸质版(附件6);
(5)《××学院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专硕)》Excel版和纸质版(附件7);
四、其他
1.我校本年度导师遴选原则上只面向校内人员和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人员。如申请人已在其他单位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无须进行相关遴选程序,完成《大连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备案表》(附件8)及《大连海洋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备案汇总表》(附件9)填报后,请于4月30日前以学院或联培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地点:北院4号楼408室,电话:84763291,邮箱:yjsjx@dlou.edu.cn)。
2.申请人用于本次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科研业绩和教学情况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和情况,不要填写其他时间段的情况。
3.若申请人此次同时申报学硕导师和专硕导师,当学硕A和专硕B属同一学院时,只需要填写一份表格交至申请学科的所在的学院。若申报的学硕A和专硕B属不同学院,则需分别勾选学硕A和专硕B并填写对应专业,分别提交到学硕A和专硕B所在的两个学院,由两个学院分别进行审核和遴选。
4.具体事宜,可联系校内或联培单位导师遴选工作人员(附件10)。
研究生学院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