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5〕4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开题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5〕42号)进行。
2.参加本次开题工作的学生范围为2024级在籍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与要求
研究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学分修读后可进入开题环节,开题时间原则上应在第二学期完成(2025年8月31日前),开题报告通过时间至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至少一年。
三、开题组织与管理
1.开题报告会应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由不少于 5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开题报告专家组,并另指派1名秘书协助工作。开题报告会应由各培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筹集中组织完成,原则上应以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为单位集中进行线下答辩。
2.开题报告答辩全过程由秘书进行过程记录。导师一般不担任专家组成员。研究生以PPT形式汇报,开题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个人阐述时间15分钟)。专家组须对论文选题依据、研究内容和方案、预期成果、论文时间进度等进行提问,点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修改或重新开题的要求。开题采取表决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3.开题报告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即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不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允许重新开题,并在一个月内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4.开题工作可在大连海洋大学或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议基本信息表》(附件1)报送研究生学院(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通过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才能开展开题报告会,并接受督导组监督,未通过研究生学院审核,开题报告会视为无效。
四、开题报告提交要求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审核并汇总。
1、《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由导师留存,一份由培养单位留存并归档。
2、《大连海洋大学2024级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备案表》(附件3),9月1日前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学院(408室),电子版发送至yjsjx@dlou.edu.cn。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统筹本学位点联合培养学生开题工作各项事宜,与联合培养单位加强联系,各项材料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统一上报。
2.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和研究内容。
3.研究生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须及时办理延期开题手续,延期开题时间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后,尽快完成开题,相关文件(附件1、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时报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杨老师 0411-84763223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议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3 大连海洋大学2024级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备案表.xlsx
研究生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