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外派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5-08-11浏览次数:10

各培养单位(含联培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教育教学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研究生安全与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外派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派活动类型

我校研究生外派工作主要分为:联合培养(校际集中联培和导师项目联培)、科研交流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等类型。

(一)联合培养

1.校际集中联培。指学校与相关科研院所或行业企业签订校际协议,单列招生计划集中派驻联培单位,委托通过我校遴选的联培单位导师(第一导师)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目前,我校集中联合培养单位共14个。

2.导师项目联培。指学校与通过我校遴选的校外导师签订联培协议,委托校外导师(第一导师)和校内导师(第二导师)进行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科研交流

指导师根据科研需要,委派研究生到其他单位进行短期科研实验或学术交流(不得超过3个月)。

(三)专业实践

指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委派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实习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不少于6个月)。

二、外派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外派工作过程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离校审批和请销假制度。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外派程序

1.校际集中联培(与学校签订协议的14个单位)

2025级开始,我校校际集中联培研究生新生入学均须到我校报到。每年由研究生学院出具联培学生报到派出函(附件1)集中组织派往联合培养单位,各联培单位接收学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回函确认(附件2),并负责落实学生安全责任、人身保险、住宿、请假审批等相关事宜。

联培单位的研究生短期离所开展实验或科研交流,必须由联培导师按照联培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联培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外出安全等工作。

联培单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须按照学校各学位点要求统一执行,不得自行开展。

责任链条:

①研究生学院:负责统一出具报到派出函,组织学生集中入驻联培单位,接收回函;

②学生:持报到派出函到联培单位按时报到;

③联合培养单位:负责接收学生后回函,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身保险、住宿、请假审批等相关事宜;

④学院: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形成台账,每月1日更新大连海洋大学外派研究生名单台账(附件4

2.导师项目联培(校外第一导师)

1)在连在校住宿学生,按照在校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2)在连不住校学生,须办理校外住宿手续(附件3)。学生离连须按照学校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通过研工系统请假,由校内第二导师审批。

责任链条:

学生: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校外住宿申请、请假等手续;

导师:校外第一导师、校内第二导师负责审核研究生校外住宿手续,落实学生安全责任、人身保险、请假审批等相关事宜。

学院:负责审批研究生校外住宿手续,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形成台账,每月1日更新大连海洋大学外派研究生名单台账(附件4)。

3)离连到导师单位所在城市住宿的学生,须持报到派出函(附件1)报到,导师接收学生后回函(附件2),办理校外住宿手续(附件3)。导师负责落实学生安全责任、人身保险、住宿、请假审批等相关事宜。

导师不得将学生再次外派其他单位。学生参加专业实习实践必须根据学校各学位点的统筹安排开展,不得自行开展。

责任链条:

学生: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校外住宿申请手续,持报到派出函方可联系导师报到。

②导师:审批校外住宿手续,接收学生后回函。落实学生安全责任、人身保险、住宿、请假审批等相关事宜。

③学院:审批学生校外住宿手续,开具报到派出函,并接收回函,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形成台账,每月1日更新大连海洋大学外派研究生名单台账(附件4)。

(二)科研交流研究生外派程序

学生离校须按照学校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通过研工系统请假。请假时间应由导师根据实验安排提前进行规划(不得超过3个月),原则上不能连续申请。如确因实验需要连续申请,提供相应材料后需经所在学院院长审批。

责任链条:

①学生:严格按照请假管理办法,通过研工系统提交请假申请;

②导师:审批请假申请,统筹请假时间,不能连续申请。负责落实学生安全责任、人身保险、住宿等相关事宜。

③学院: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管理规定》(大海大校发〔2024109号)审批请假,请假(不超过3个月),累计超过3个月须报院长审批。动态掌握学生情况形成台账,每月1日更新大连海洋大学外派研究生名单台账(附件4)。

(三)专业实践研究生外派程序

我校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已经基本结束,各学院原则上不得外派2023级研究生进行专业实习实践。

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由研究生学院另行通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关于责任落实。各培养单位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规范本单位的研究生外派工作。要定期组织以实验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保密安全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梳理外派研究生台账并每月更新,保持常态化联系,避免管理“盲区”。

2.关于购买保险。联合培养学生,到达联合培养单位后由联合培养单位为其购买人身保险。研究生因公外派离校,由导师为其购买人身保险。


附件: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联培学生报到派出函模板.docx

附件2:联培单位(导师)回函模板.doc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外派研究生名单台账(动态调整每月1日更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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