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导师、2015年12月毕业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2015-2016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将盲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盲审人员
所有申请2015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二、研究生材料要求
1. 盲审学位论文一式两份(纸质版),按正常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写作、正反面装订,但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或研究生姓名(以空格代替),发表的学术论文部分不写作者姓名,以研究生署名“第几作者”字样代替,其它内容如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页码等内容应正常写上;
2. 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1),分别夹在两本论文中;
3.按研究生类型打印空白学术硕士(附件2)/专业硕士(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分别夹在两本论文中;
4.研究生盲审费用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现金支付,每生500元,上交到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
三、各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汇总本学院所有研究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送审论文,于论文左上角写明送审编号,一式两份分开,论文按照送审编号由小到大排列整理,送审编号稍后发送给各学院秘书;
3.研究生盲审费现金,纸质版《现金支付汇总表》一份(附件5);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以上材料,1,2项材料上报至综合实验楼S-217,第3项材料上报至综合实验楼S-313。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盲审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下午4点前,不按时间上交盲审材料的研究生不予送审,本年度不予受理答辩申请。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