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次数:5370

关于开展2017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导师、2017年12月毕业研究生
为保障我校学位论文质量,提高学位论文盲审效率,我校自2017年下半年起采用网上平台进行学位论文盲审。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1.通过学校组织的学术不端检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方能进入盲审环节。研究生学位论文以pdf电子版提交,论文以“学号”命名,大小不得超过5M。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或研究生姓名(以空格代替),发表的学术论文部分不写作者姓名,以研究生署名“第几作者”字样代替,其它内容如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页码等内容应正常写上。
2.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盲审费用由各学位授权点学科经费支出,在职研究生论文盲审费用由各学院农业推广业务费支出。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盲审经费报请工作,学位授权点学科经费报请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申请审核表”(下载专区),并填写“盲审经费支出说明(全日制)(附件1)”;在职研究生论文盲审费用填写“盲审经费支出说明(在职)(附件2)”。
3.盲审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完成论文汇总、提交至网上平台等相关工作,工作手册稍后单独发送。网上平台截止的提交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10时,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各学院需填写盲审情况报告表(附件3),于同一时间截点前提交至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纸质版&电子版)。盲审经费支出相关材料请于10月12日下午4点前提交,经费报请提交后,论文方能进入送审环节。
注:1)每名研究生的盲审论文只能上传一次。
2)平台于指定时间关闭后,学校不再受理任何盲审申请。
 
 
                                                   研究生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