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辽宁省校企联盟内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加快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进程,并为辽宁省校企联盟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决定在辽宁省校企联盟内开展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应根据本学院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规划和评估要求,依照《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在辽宁省校企联盟内的相关企业开展培养基地的建设工作。
二、各有关学院应梳理本学院现有培养基地的建设情况,对于已经归属辽宁省校企联盟的培养基地,应进一步审核培养基地运行的实效性(如保障条件现状、人才培养效果、协议签署期限等),以规范现有培养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三、各有关学院需于11月20日前与不少于5个辽宁省校企联盟内的企业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或依托现有培养基地完成新一轮的合作共建。
四、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可由对应的学科建设经费支付。
五、请各学院于11月24号前,将本轮在辽宁省校企联盟内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情况以书面总结的形式报送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书面总结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殷旭旺
电话:0411-84762835
邮箱:yinxuwang@dlou.edu.cn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