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研究生办理改派须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计划于7月9日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为2018届毕业研究生集中办理改派。改派研究生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报到证》原件;
(2)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定向生需提供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意见);
(3)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回生源地可免此件)。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于2018年7月10日开始接受个人办理改派手续。个人前去办理改派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或其它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须持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定向生需提供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意见);
(3)学校研究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定向生需提供学校正式文件),见附件;
(4)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回生源地可免此件);
(5)原派遣回辽宁省各市人社局的毕业研究生,须经各市人社局签署同意改派意见。
2、毕业时派回生源地,申请改派至其它就业单位的毕业研究生,须持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原派遣回辽宁省各市人社局的毕业研究生,须经各市人社局签署同意改派意见。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推出改派、报到证补办等代办业务,个人办理改派和代办流程详见微信公众号ln91work服务商城,微信号:lnbysfwz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