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9-06浏览次数:3932

各有关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5]40)、《大连海洋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5]39号)和《大连海洋大学201812月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行事历》的规定,现将201812月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及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1.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且不少于3人(含导师)。专业硕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有行业专家。

2.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需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3.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4.为保证预答辩环节有序进行,请各学院于预答辩前3日内将预答辩安排表上报研究生学院督导组(邮箱:469470355@qq.com,电话2281)。研究生学院督导组将派专人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5.各学院应在914前完成预答辩并收齐《预答辩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情况表按研究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与《预答辩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起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6.在截止时间前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送审环节,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1-预答辩情况表.docx  

附件2-预答辩情况汇总表.xlsx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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