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专业学位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9-27浏览次数:3955

各有关学院:

2018级研究生入学起,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均依照《2018版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2018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请各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校历》(附件1)和《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专业学位课教学任务表》(附件2)中所列课程,落实2018级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的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填报《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专业学位课教学任务表》

请各有关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专业学位课教学任务表》(附件2),落实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2.填报“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的授课内容和教学计划,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附件3)。

二、时间安排

3.《教学进度表》和《教学任务表》,经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签章后,93012:00上报研究生学院教学管理科s313,李雅奇:0411-84763496,并将电子版发至liyaqi@dlou.edu.cn

三、注意事项

4.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的教学任务,由学位授权点及所在学院统筹完成;为保证专业学位课程的教学质量,相关课程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完成。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需由同一任课教师或课程教学组承担完成。

6. 同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授课,需在教学进度表中填写所有教师,并注明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以及理论和实验学时的分配。

7. 若有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学院。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校历.xlsx

附件2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专业学位课教学任务表.xlsx

附件3 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doc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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