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19浏览次数:5310

各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大海大研发[2019]1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开题内容和实施办法详见《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

2.参加本次开题工作的学生范围为201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未获得学分累计达6学分(含)或未获得总学分(含选修课)达总学分的1/2及以上的研究生不得进入开题环节

 

二、开题程序及基本要求

1.开题报告会一般以小组形式进行,由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包括导师)组成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导师一般不担任组长。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专家小组成员应包含不少于1/3的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相关行业专家。

2.在学生按照要求陈述开题报告后,由开题报告指导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研究计划进行提问,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修改或重新开题的要求

3.开题报告通过者,应根据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即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开题不通过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允许重新开题,需在一个月内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4.各学院在确认开题报告论证会时间、地点后,及时填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提前一周报送给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一舍206),督导组会进行抽查。

 

、开题报告提交要求

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结果审核汇总。

1.研究生开题书面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由校内导师留存,一份由学院留存并由学院归档。开题报告PDF扫描件“学号_姓名.pdf”命名,分别装于按专业命名文件夹中,光盘内,于20191018日(星期15: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一舍204

2.大连海洋大学2018级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备案表》(附件2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光盘内,与纸质版一并20191018日(星期15: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一舍204

 

四、其他事项

1.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所有课程学分修读后由各学院及导师安排进入开题环节。

2.完成开题后,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变更论文题目者,应及时到研究生学院备案。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术学位研究生.docx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业学位研究生.docx

附件2 大连海洋大学2018级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备案表.xlsx

附件3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基本信息统计表(督导组用).xlsx

 

 

                                          研究生院

                                        201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