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级研究生选课》的通知要求,201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19级研究生教务系统开课计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1.制定时间
开课计划制定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8日
2.工作流程
1)各学院秘书登陆2019级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管理—各系开课计划”,筛选“开课单位”为本学院的课程,具体参照“开课计划制定手册”(稍后单独发)的操作流程,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2)本次开课计划制定只针对于2019-2020年度秋季学期(本学期)开设的课程。2019-2020年度春季学期的课程开课计划制定工作将于明年3月另行发通知。
3)系统中“4”开头的选修课未标注开课学期,请秘书务必对照课程库选择“秋季学期”的选修课进行开课计划制定。
4)以下4门公共学位课由学校统一制定开课计划,不需要相关学院秘书操作。
课程名称 | 开课单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经济管理学院 |
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 | 水产与生命学院 |
5)各学院秘书完成所有课程制定后,须与开课列表(附件1)列表进行核对。在学院完成课程开课计划制定后,任课教师可登陆系统查看并打印学生名单。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请严格按照“开课计划制定手册”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尤其注意涉及分班情况(例如非全日制需单独分班)的课程,详读手册,务必在系统中做好分班及任课教师指派工作。
2)各学院请于11月11日前,将《附件2-各学院开课计划制定情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实验楼S412)。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