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切实有效开展疫情防空期间学院和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位管理的组织工作,充分考虑疫情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答辩工作的影响,依据《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学位管理组织实施方案》(大海大校发〔2020〕18号)总体部署要求,现将2020年秋季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范围
目前处在研究生修读年限内,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但在2020年春季学位授予中未通过以下学位论文工作环节的研究生,可在本轮学位授予中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重新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1. 未通过本课题组或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
2. 未通过各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3. 未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盲审”及各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
4. 未通过各学院组织的答辩资格审查;
5. 未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二、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和完善工作,确保以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申请秋季硕士学位授予。
2.未通过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论文盲审、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查和正式答辩工作的研究生论文,需要从未通过的环节和程序重新进行。
3.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学院研究生秋季学位论文工作的相关环节。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 申请2020年秋季硕士学位授予各环节相关材料,包括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论文盲审、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等。
2. 学位申请材料
材料1:学位申请书(由各二级学院发放纸质版)
材料2:研究生成绩单(经所在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核盖印的成绩单原件)
材料3:答辩存档材料(须双面打印)
材料4: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有书脊)
材料5:情况说明
3. 研究生提交材料说明
(1)材料1-4由研究生本人将答辩材料编号写于每项材料的右上角;
(2)材料2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需由研究生秘书本人持成绩单到研究生院盖章;
(3)材料1、材料2、材料3一式两份(分别放入研究生个人档案和学校档案室),表格填写需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需签字的地方必须手签。所有空白处均需填写,无情况请填写“无”。
(4)材料4一式两份提交研究生学院,两份均需在最后一页注明 “研究生***根据两位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已经进行了修改”(此项注明需导师手写并签名);
学位论文电子版各学院需刻光盘上交,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装于两个文件夹中。按专业命名文件夹,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为word格式,文件名“学号_姓名”。
注:所有材料均装入研究生个人档案,故材料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如有修改,请重新填写。空白表格未填满的材料不能存档,影响学位授予。
(5)材料5由学院对研究生未于2020年7月毕业的情况做出说明,并由研究生导师、分管副院长签字、院章后报送。
4. 各学院材料报送要求
(1)研究生所提交的材料由答辩秘书负责审核、确认,统一汇总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由各学院秘书进行二次确认检查,确保材料无误。
(2)学位申请书请各学院上报前提前分成两套,按答辩材料编号报送。
(3)研究生成绩单、答辩存档材料按照顺序放置,双面打印,共计6页。每套材料无须装订,用曲别针夹好。将所有研究生的材料提前分成两套,按答辩材料编号报送。
(4)硕士学位论文请各学院上报前提前分成两套,每套分别按答辩编号排序好。除每生两本学位论文提交给学校外,各学院根据需要,每生至少留存一本学位论文进行学院存档。
(5)报送时间及地点:9月1日10:00前,教学管理科(一舍204),逾期视为放弃本轮学位申请。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