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将于9月28日(第3周)开始上课(含与全日制一同上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跨学院学位课课表见附件1-附件3,请据此安排好本学院学位课教学计划,所有学位课安排请于第10周前结束。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请于9月24日之前,安排好本学院该学期其余学位课教学计划,排课时对照附件2和附件3,避免与公共课及跨学院学位课时间冲突。
2.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需对照培养方案,根据本学院学位课情况,补充附件1教师课表,并按已有格式,做好附件2、附件3各专业课表,将课表公布到学院网站上并通知任课教师及研究生按时上课。为保证教学秩序,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请于9月24日下午2点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纸质版签字盖章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3.尚未满足学位要求学分的2018级、2019级研究生,请根据课表安排先行随班上课,待重修通知发布后,再根据通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报名重修。
4.拟在培养计划中选修其他专业的学位课的研究生、拟选择授课方式为“全日制随班上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根据课表一同参加课程学习。
附件1-教师课表.xlsx
附件2-学硕学生课表.xlsx
附件3-专硕学生课表.xlsx
附件4-公选课学生分班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