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和《大连海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中关于《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课程考核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现开展《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课程考核与学分认定工作。
一、相关内容
按照《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课程考核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二、开展时间
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完成对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的学分认定。2018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结合自身实际完成相应实践环节,其申请材料的学分认定工作于11月23日前完成。
三、具体安排
研究生在完成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实践后需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实践学分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须经研究生本人、导师和分管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活动记录、照片、总结、新闻等)报送给学院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学分认定,学分录入研究生教务系统,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保存。辅导员老师用教学秘书账号信息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
附件: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课程考核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doc
2: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实践学分申报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