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21年寒假相关研究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至1月20日(星期三)分批错峰放假。按照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从3月8日(星期一)开始。学生返校具体时间和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二、开展离校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出疫情防控要求,提醒学生在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假期校园继续施行封闭管理,研究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进出校门。
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疫情防控常态化教育,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教育研究生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工作。提醒研究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各学院需准确及时掌握假期学生动态尤其是返连情况,研究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返校。
三、开展假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研究生安全、法制意识,提高研究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1.引导研究生做好疫情防控“六个不”(即: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与家庭人员以外的人接触、不与境外归国人员接触、不与中高风险等地健康状况不明的人接触)。
2.引导研究生不要到有风险的地区活动,行程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如实上报、不瞒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应的疫情检测工作。
3.引导研究生科学抗击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告知研究生手机要保持畅通,及时关注班级群消息,及时反馈老师下发的各类通知。
4.引导研究生注意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法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禁止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四、充分发挥导师作用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研究生导师要与学生多交流,及时了解情况,排除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各学院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导师,每位导师都要准确掌握所带研究生的情况,做好研究生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