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证丢失补办程序
(一)丢失研究生证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查询学号,并填写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
(二)学院持审核后的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到大连日报社或大连晚报社办理研究生证挂失手续。
(三)学院持审核后的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和报社挂失收费收据,到研究生院领取新研究生证并进行填写。学院每周三下午将填写完的新研究生证和研究生证补办名录(纸质版)上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到学校办公室具印和留存记录,学院于周五领取新研究生证。
(四)研究生应妥善保管研究生证,因研究生证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已申报丢失的研究生证若找到,应及时上交研究生院注销。
研究生证更换程序
(一)因研究生证破损无法使用或学籍发生变动更换研究生证的,学院需持旧研究生证或学籍变动证明和审批后的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填写新研究生证;因家庭住址或乘车区间发生变动更换研究生证的,学院需提供家庭住址变动或家迁证明和审批后的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填写新研究生证。
(二)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统一到学校办公室具印,学院于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研究生证。
附件1: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xls
附件2:研究生证补办名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