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2021级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及学术素养课教学任务和排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1级研究生入学后,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版培养方案》(2021年修订)和《大连海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版培养方案》(2021年修订)执行培养计划(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 公共学位课和学术素养课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和授课计划(附件1),专业学位课(含跨学院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具体安排教学任务和授课计划。
3. 各学院根据公共学位课和学术素养课的授课时间,具体安排本学院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的授课计划,并组织任课教师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教师教学任务表(附件2),具体实施过程可参考大连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历(附件3),学院统一填写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任务汇总表(附件4)及排课表(附件5)。
4.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研究生的专业及人数统筹分配相关教室的使用(附件6),共用同一教室的学院间需相互协调授课时间及课程安排。
5. 全校各专业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的开课时间建议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结课时间建议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12周。
6. 各学院于2021年8月26日前将教学任务汇总表(附件4)、排课表(附件5)纸质版打印盖章上报研究生院(一舍204),电子版发送chenhao@dlou.edu.cn.联系人:陈浩 电话:18940893208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2021-2022第一学年公共学位课和学术素养课程安排.xlsx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校历.xls
附件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课教学任务.xlsx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学位课排课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