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各有关院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和《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2021〕7号)的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决定开展大连市2021—2022学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地在我市辖区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1-2022学年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脱贫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报材料
申请毕业生除提供《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社保卡银行账号外,同时根据自身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由所在院校认定);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
(四)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所在家庭有效的《低收入家庭证》;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六)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七)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八)孤儿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九)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开具证明。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四、补贴程序
(一)院校组织。各学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实名制注册后按补贴类型进行申报,毕业生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初审公示。各学校对提出补贴申请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需隐去出生年月日)、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w/”提交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
(三)报送材料。各学校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明细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示证明材料及其它申请材料在2021年9月24日前报送到学校所在地区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
(四)县区复审。各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登录“http://124.93.240.15:7016/hrgxzx/”提交复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将加盖公章的《明细表》、《(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2021年10月15日前以当地人社局的名义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补贴发放。各地区人社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在的学校银行账户;10月底前各学校应将补贴足额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
(六)收据留存。11月15日前各学校将收款收据和支付求职创业补贴的银行对账单提交给所在地区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详见附件4),各地留存备查;并及时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和各地区人社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应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关举报投诉认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学校和各地区人社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应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初审和复审工作,并保证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对超过初审或复审规定时限的申报材料,将不再受理。
(三)各地区人社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将本地求职创业补贴资金需求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协调做好补贴的资金安排和拨付工作,高校和人社部门、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
(四)各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公示(公开)证明材料、相关资金往来凭证等材料纳入档案管理。
(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督促和指导各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
附件: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
4.区(市)县(先导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毕业时间: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一寸 免冠照片 | ||
生 源 地 |
| 学 历 |
| ||||||
专 业 |
| 移动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 ||||||
家 庭 地 址 |
| ||||||||
补贴类型 |
| ||||||||
证件 发放单位 |
| 证件编号 |
| ||||||
学生诚信承诺 | 本人保证以上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同时承诺截至申请之日本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请手抄以上内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学校意见 |
经审核,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公示期为 月 日至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地区人社部门意见 |
经审核,该申请人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条件,同意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监督电话:
学校经办部门电话: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0411-84618709
附件2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学校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政治面貌 | 生源地 | 联系方式 | 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 补贴类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
区人社部门盖章: 单位:人/万元
学 校 名 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区(市)县(先导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1 |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84618709 |
2 | 中山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中山区杏林街62号 | 82745136 |
3 | 中共西岗区委员会党校 | 西岗区八一路238号 | 39616615 |
4 | 沙河口区永平街205号 | 84647107 | |
5 | 甘井子区人才服务中心 | 甘井子区松江路19号 | 84202799 |
6 | 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高新区腾飞软件园3号楼 | 84597071 |
7 | 旅顺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 旅顺口区新城大街9号 | 81616339 |
8 | 普兰店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 | 83162895 |
9 | 金普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金普新区金马路260号 | 65891589 |
10 |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 85569027 |
11 | 庄河市人才服务中心 |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8号 | 89725628 |
12 | 长海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06号 | 89882757 |
13 | 长兴岛经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 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 85293366 |
提示:
1.相关附件电子版请下载《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2022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word版;
2.报名操作要求和说明请下载《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操作流程》;
3.相关报名材料请交至学院,由学院于9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763630
关于开展大连市2021-2022学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