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教学成果奖推荐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2-17浏览次数:57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辽宁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教发〔202039号),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92号)和《大连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大海大校发〔201720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启动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

(一)申报范围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或教学、管理、研究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成果内容

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规模结构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综合素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含教材)。

(三)申报成果要求

1. 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2. 示范性强,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在校内外研究生教育界有影响,并取得较高认同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11231日。

3. 每项成果参与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1. 推荐名额: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采取本人申报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附件1)。

2. 申报的成果原则上应有校级以上的立项研究项目支撑。

3. 成果由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共同完成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文、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 由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推荐;两个以上集体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研究生院推荐。

(四)成果评选

1.推荐材料报送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

2.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采取由校外专家量化评分的形式进行评审,根据申请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确定获奖项目。

3. 获评一等奖的成果将推荐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二、工作要求

1. 开展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工作,是我校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和推荐工作,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把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关。

2. 各单位在申报和推荐工作中,应向长期从事研究生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和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向多年担任研究生导师、育人效果突出的导师倾斜,严格控制校级领导申报数量。 

3. 请各单位于20211224日中午12:00前报送:

1)《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及PDF)(附件2);

2)《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及PDF)(附件3);

3)《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及PDF)(附件4);

4)证明成果绩效的附件材料,论文、教材、著作、鉴定报告等(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及PDF)。 

5)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一宿舍204)。电子版发送至xiangwen@dlou.edu.cn,邮件命名为“2022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殷旭旺,0411-84762835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211217



    附件1-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表.xls

    附件2-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x

    附件4-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