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8-0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8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根据《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管理规定,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进行选题。

2. 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 支持和鼓励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和管理一线的教师申报;支持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近两学年内须面向研究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承担过校级以上研究生教改项目。

2. 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新时代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致力于研究解决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3.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4. 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 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推荐程序

1. 学校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以及教学成果奖等情况综合决定每个单位推荐参加评审的项目名额(附件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等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推荐参加评审的项目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名额分配情况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

3.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

4.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2022年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每校不超过 2 项。

四、工作要求

1.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需要以学院名称+指南题号+学院推荐序号+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与申报支撑材料统一制作成一个PDF上报。

4. 请各单位于8101700,2022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教改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w@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相雯     联系电话:15541119898

附件1  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附件2  2022 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pdf附件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2022年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xls附件4: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附件5: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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