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1-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结题
1.项目结题验收范围
此次进行结题验收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共包括6个类别。本次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所提供的支撑材料需要明确是针对于硕士研究生进行的教改项目,即项目成果中具有“研究生”、“硕士”相关字样。
项目类别编号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项目 | 01 |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含在线开放课程) | 02 |
研究生案例教学项目(含案例课程建设) | 03 |
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 | 04 |
研究生学术交流与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 05 |
学科学术会议项目 | 06 |
2.结题验收所需材料
(1)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一份(纸质版、学院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注:为准确认定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请在结题报告的成果清单栏目尽可能详细说明成果情况,例如发表的论文期刊等级及收录情况、案例课程入库情况等。若未能准确注明项目成果详细情况,按该成果类别最低等级认定。
(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须装订成册(纸质版、pdf扫描件)
(3)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申请结题项目明细表(附件2)。
注: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所有项目成果取得时间均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
3.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要求
(1)教改论文:须为已见刊论文(录用通知无效),提供知网/万方/维普三大数据库在线检索截图(在检索期刊上刚刚发表的待检索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
(2)在线课程/案例课程/入库案例:提供在线课程建设网页截图,尽可能提供能够证明研究工作量和研究水平的佐证材料;
(3)基地建设:提供基地建设协议复印件及进入基地联合培养的学生名单;
(4)学科竞赛: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举办竞赛相关证明材料;
(5)研究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举办会议:提供举办会议相关证明材料。
4.各学院材料汇总要求
项目结题材料由各学院进行汇总,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版材料:结题报告、成果材料、成果统计表每个申请人的结题报告后附成果材料,学院上报的纸质版排列顺序需按成果统计表中项目编号顺序放置。
(2)电子版材料:
A. 本学院项目成果统计表:请仔细阅读备注,各学院汇总的项目由学院进行排序编号,填写“项目编号”列。
B. 文件夹1:汇总本学院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命名以“项目编号”命名。
C. 文件夹2:汇总本学院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命名以“项目编号”命名。
二、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 各学院请于12月20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w@dlou.edu.cn,纸质版另行通知。
2. 成果资助标准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资助经费标准》(大海大校发〔2017〕204号)执行(附件3)。
附件1 2021-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结题报告.docx附件2 大连海洋大学2021-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申请结题项目明细表.xlsx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资助经费标准.pdf
研究生学院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