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研究生中期考核既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也是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过程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大海大研发[2019]16号)要求,现就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检查时间
一般为2023年8-9月。
二、中期考核检查组成员和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中期考核检查小组,一般由3名副教授(或硕导)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小组设组长1名。考核方式以各学位授权点自查、学院全覆盖检查的方式开展中期考核检查工作。研究生学院将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全面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三、中期考核检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重要记录的留存、归档
(二)论文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题目和内容及进度进行;
(三)对完成论文进度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研究生是否有制定提醒督促论文工作进度计划;
(四)对论文出现较大问题(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实验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是否有调整方案和解决措施
四、报送中期考核检查相关材料
各学院中期考核检查小组将考核自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主要对中期考核检查的总体情况、特殊情况等给出检查意见,形成自查报告。请各学院将自查报告于9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xw@dlou.edu.cn。
五、对中期考核检查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把握研究生课题研究进度,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关键环节,对中期考核检查结果中出现论文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学院,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必要时学位授权点进行重新中期考核工作。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把好论文质量关,保障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学院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