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提升本科专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成效和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现启动大连海洋大学2021级本科生“本硕贯通”人才培养(以下简称“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1.2021级本科生的“本硕贯通培养”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0]30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开展。
2.“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应在各一级学科建设点所对应的本科专业进行,参加选拔的学生为我校2021级本科三年级在校生。
3.符合“本硕贯通培养”导师相关条件的校内人员,应在本人所归属的学院内参加师生双选;原则上导师的当年招生计划不超过5人,且不得跨学院招生。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4. “本硕贯通培养”师生双选及备案
各学院于4月21日前根据文件要求,公布符合“本硕贯通培养”选拔条件的2021级本科三年级学生名单。组织有意愿参加“本硕贯通培养”的学生及有招生计划的导师进行师生双选,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备案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各学院对照选拔条件和标准,审查资格,确定“本硕贯通培养”学生名单和师生双选结果,并于4月28日12点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学院307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xw@dlou.edu.cn。
5. 制定“本硕贯通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
各学院依据我校《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2023年修订)和各专业2021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硕贯通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附件4)。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28日12点前将课程对应清单及工作报告(附件5)报送研究生学院307室,电子版发送至xw@dlou.edu.cn。
三、工作要求
6.各学院成立“本硕贯通培养”工作组,负责处理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7.参加“本硕贯通培养”导师遴选的校内人员需提供本人截止2023年9月1日后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总额的证明材料。
8.本次“本硕贯通培养”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学院。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pdf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备案申请表.docx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师生双选汇总表.xls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xlsx附件5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制定工作报告.doc
研究生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