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是学校组织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宏观把握、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对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监督考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下设4个科室:教育管理科科、教学与学位管理科、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研究生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各层次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度与招生计划;统筹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各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教学大纲、课程目录及日常教学运行、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实施。
五、负责制订研究生学位管理规章制度,配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评审授予硕士学位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研究生违纪处理及研究生“奖、助、贷、补”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负责职责领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