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学院信息责任人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0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交存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612),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存范围和要求

本次交存论文的范围为202591日至2026831日期间,在辽宁省报送(备案)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交存的论文版本必须为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最终版,论文原文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文件。

二、工作安排

1.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自查表(附件1)进行全面自查。

2.学位点负责人组织召开硕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估会,各学位论文自我评估会参会人员不少于5人,应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学位点负责人、系主任或副主任组成。会后形成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估会议纪要(附件2)和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3)。

三、报送材料

第一阶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9日17:00前将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估会议纪要(附件2)的纸质版和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408室。大连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自查表(附件1)各培养单位留存。

第二阶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10月12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在“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管理平台”(网址:https://lwgl.cdgdc.edu.cn,账号为学院教学秘书手机号)下载论文报送信息汇总表补充相关信息,并将学位论文电子稿(pdf版,命名规则为“学号_学生姓名”)按照要求上传至平台。论文检查无误后在平台下载《院系上报确认函》须由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送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408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对待本次论文交存工作,责成专人负责组织完成“论文自查”和“论文交存”等工作流程。

2.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要求,对于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定密材料的论文,均须上传原文,包括各单位内部自行认定的“暂缓公开”和“尚未发表”等情况。平台对收存的全部论文原文只会集中存储,不会将论文原文内容对外公开,各学院可放心上传。

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学位授予单位须在交存前获得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内容复制等权限。各学院务必确保本次交存涉及的每一个学生均已书面签署包含上述内容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或其他类似授权书,如有学生没有签署,请务必在交存前完成签署,获取学生相关书面授权。

4.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次交存的论文电子版原文将会长期保存。为了确保每一篇长期保存的论文原文版本无误,且其PDF文件可正常打开使用,要求各学院对上传的全部论文电子版原文PDF文件进行人工逐一核对,核对时须重点检查其PDF文件是否能够正常打开、上传的PDF中记载的论文题目、学生、导师、研究方向、关键词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中题目、学生、导师、研究方向、关键词(平台显示的题目)是否完全一致、电子版原文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有无其他问题。

    附件:附件.zip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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