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探索遵循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构建卓越研究生教育体系,培育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我校2023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参与人员为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立项范围参照《202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
2.已经列入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及其他各类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类别
1. 重点项目。解决学校当前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对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中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进行的研究,实践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有一定推广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三、立项原则
1.突出重点。重点资助受益面广、推广价值大、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带动和整体推进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2.鼓励创新。鼓励紧密结合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实际,在已有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从政策措施、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探索新的途径和领域,力求突破。
3.面向一线。鼓励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和管理一线的教师申报。
4.支持联合。支持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主持学院及项目主持人。鼓励吸纳政府、行业、企事业学院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四、申报条件
1.项目选题根据研究生教改项目指南,密切关注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重点和热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探索规律。
2.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新时代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致力于研究解决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3.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近两学年内须面向研究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项目人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队伍精干。重点项目不超过7人,一般项目不超过5人。
5.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立项程序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立项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学院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请于8月2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202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202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PDF发送到xw@dlou.edu.cn,汇总表请以“学院名称+数量”命名,《立项申请书》请以“学院名称-指南题号-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PDF版材料中公章和个人签字必须真实有效。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附件2:202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附件3:202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8月16日